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已经下达后,15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准备起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30 19:43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5:15
1、需要起诉到法院的情况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向仲裁委提出需要调取庭审笔录和对方提交的证据查阅并复印的规定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第二十七条 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5:17
理论上是可以阅卷并复印相关材料的,但必须承认各地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拒绝调卷的事例并不少见,也就见怪不怪了。.
如笔录不给复印,可以申请法院调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5:13
仲裁阶段,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会有一份由仲裁委转交给你啊,不然开庭时怎么质证呢?如对方未能提交证据,可不予认可对方的事实及主张。至于庭审笔录,开完庭后会让你核对是否有误。实在不知道为何会出现你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