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出,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包括: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2.抵销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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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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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1 20:11
这个是标准答案哦
简述法定抵消概念和条件。
答: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法定抵销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须为合法,任何一方之债务不合法(如赌债),不得主张抵销。(2)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单方主张抵销。(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债务先到期的一方不得主张以其债务与他方后到期的债务抵销。但债务后到期的一方放弃其期限利益,应允许其主张抵销。(4)须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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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债的种类。
答:(1)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根据债的发生根据,债可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
(2)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
(3)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各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一方或双方是多数人的债。
(4)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根据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之间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可将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几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一定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之问有连带权利义务关系的债。
(5)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根据债的给付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以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6)主债和从债。除上述分类外,债还可以按其他标准分为主债和从债、货币之债和劳务之债等。
98、简述债的内容变更。
答:债的内容变更,即狭义的债的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债的主体的情况下,对债的内容所作的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原已存在债的关系。 (2)当事人之间原有债的关系和变更后债的关系均为有效。
债的内容变更一般包括:(1)标的种类的变更,如变更标的物。(2)标的数量之增减。
(3)标的物品质、规格之变更。(4)债的性质之变更,如变租赁为买卖。(5)履行期限之变更。(6)履行地点之变更。(7)履行方式之变更,如变更贷款结算方式。(8)违约责任条款之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方式一般有三种:(1)依法律规定而变更。(2)依法院的裁判或仲裁裁决而变更。(3)依当事人协议而变更。
债的内容变更的,当事人应按变更后债的内容履行。债依合同而变更的,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