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复合计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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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4:40
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为5%,某卷烟 批发 企业,2013年10月将卷烟对外 批发 150箱;
肯定在批发环节用不含税销售额直接乘上5%得到应交消费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4:41
Q563274993那,你好。假设:当期销售甲级卷烟500大箱(每大箱=250*200=50000支),取得销售收入50000000元,已收款。在不考虑增值税的条件下,结算应交消费税及账务处理。
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甲级卷烟为:45%加0.003元/支。
1、应交消费税=50000000*45%+500*50000*0.003=22500000+75000=22575000元。
2、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某行 50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甲级 50000000;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2575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22575000元。
呵呵,就这些。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