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11:4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12:02
1、根据您的描述,您有可能属于转供电用户,从2018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电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12:01
居然还有三块钱一度的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12:06
我也是醉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12:01
就是被坑了,一般民用1块都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12:03
怎么会那么贵!家庭用电几毛钱一度。租房的话,人家算一块钱,人家是收了其他服务费之类的。三块钱全中国估计都没有。你去了解一下情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