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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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03:01
法律主观:普通的民营企业对决定应聘的这些职工的个人档案都是会事先进行查询的,可能有些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对其中某人就非常的满意,但是调查档案发现有 缓刑 记录,所以比较担心缓刑人员能不能聘用?国家没有规定民营企业不能聘用缓刑人员,但国家公职肯定是不允许聘用的。 一、在我国缓刑人员能不能聘用? 缓刑期间可以继续参加工作,在 刑法 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所以聘不聘用缓刑的人员成为本公司的员工,这是由公司自己决定的,不过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一般不会录用有缓刑记录的。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 刑罚 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 ,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 拘役 或者3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 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三、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所以民营企业如果对于该当事人的各方面的技术能力都比较认可,并且也不介意之前有过缓刑的这种刑事判决,那聘用当事人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要不是去应聘的事业单位和国家行政工作岗位的,自己有过缓刑记录是要看用人单位愿不愿意聘用,而不是能不能聘用。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