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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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3:26
《婚姻法》第1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如果你们现在都达到了法定的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你们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如果有一方至今仍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婚姻就是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