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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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6 02:21
一方有病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如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则*不会判离,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病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应当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