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后月余再去法医鉴定有效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6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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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05:27
可以,带着当时去医院的病历。
伤残鉴定一般都要在伤情基本稳定或者诊疗结束后可以到鉴定机构申请,只要带着当时的病历文件,过了一个月也无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05:31
轻伤需要在24小时内去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05:31
只要他承认是他打的,任何时候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