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问题,有关辞职!加急!分不是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7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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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6:19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权,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酒店出具了加盖公章(包括财务专用章)的押金收据,则该字据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但建议进一步收集证据,以便增加胜诉的机率。比如,在酒店工作的工作服、工作牌等;劳动者本人在酒店上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由于目前仍在酒店上班,因此,这类证据应该能够取到,录音、录像或照相时,注意回避酒店管理人员即可);向酒店领导提出辞职的谈话录音等。如果能够收集到以上证据(或部分证据),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就万无一失了。
三、如果酒店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不应提出辞职,而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另外还应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取到在酒店工作的证据后,可与酒店协商解决,要求酒店支付工资、退还押金、并且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解除合同的补偿金等。如果酒店不愿意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应该能够胜诉。
补充:
另外,不论是提出辞职、还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最好都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老板不收,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将书面文书邮寄给酒店。邮寄时,应当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辞职申请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保存好相应的单据、邮局出具的*。如果协商不成,以上邮寄的材料将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6:19
1.现象很普遍
2.没有合同,协议,就可以告公司
3.押金有证据,单位原则上就应该是败诉的
4.你需要按照正规途径,提前三十天交辞职报告
5.同时你要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局大院的劳动仲裁厅,说明情况
6.如果你证俱全,7天之内,仲裁会把钱给你要来追问谢谢了,各位!真的谢谢了!
追答哦。你是酒店啊?!
那就要注意了,你胜诉的概率不大,各个行业都能仲裁成功,唯独销售和酒店。
原因是这两个行业属于特殊工作性质的。可以在你申请仲裁之后,受理之前,补充手续(如果他有路子)
如果你收入比押金高很多,就算了吧。如果你手里证俱全,而且是本地人。肯定是胜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6:20
你单位的做法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而且你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随时离开!请按以下办法操作:带上应聘时单位开具的押金字据,去所在地区级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并提出自己的合法要求辞职,并让他们督促单位开出工资及返还押金,不知你工作了多长时间?如果工作的时间超过一年是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请看以下链接:
http://wenku.baidu.com/view/ba3bac7f27284b73f2425010.html追问谢谢了!
追答不用谢,楼上几位对劳动法及其怎么处理根本不懂,你就按我说的去做,在五个工作日内监察大队就能帮你搞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6:20
您工作了多久?
单位是非正规劳动集体还是法人单位?属于什么营运性质的单位?追问是帮朋友问的,单位是酒店……
追答但没有了答案,是无法给出正确的回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6:21
跟老板说你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估计他会怕的。
因为老板有违法(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为:一是不签劳动合同,二是收你押金追问嗯,同样谢谢你!
追答不用谢,祝你朋友顺利离开黑心酒店。今后要懂得自己维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6:22
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另外还应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