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离婚的传票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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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0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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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31 13:23
接到法院离婚传票后的处理:应当积极应诉。在离婚诉讼中,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也无效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