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无底薪的,现在离职,公司还要我做一个月,这个合理么?我是靠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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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00:51
1、离职需要提前30天,公司的要求合理;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及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进行的是用人单位出资对你进行的专业技能培训,并且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的,那你需要承担部分培训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00:51
您好,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直接走人,直接走人一般不会给公司造成多大的损失,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就无法以上面这条来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00:55
公司没有最低工资,违法。您可以随时辞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00:54
你现在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让你再干一个月是合适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责任。所以,从你辞职开始,公司让你再干一个月是有法律依据的。除非你能证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并以其中的理由,提出辞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00:55
给当地社保局打电话询问,同时你需要回忆你们的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