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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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08:41
保险公司居然私自修改合同。他们有权力这样做吗?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我国的人均收入也越来越高。在人们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以后,就要为将来做打算了。毕竟人生在世还是会有遇到意外的可能的。所以有人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抵御风险。保险本来的意思是稳妥可靠保障,后来他成了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工具,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他还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购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到达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的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购买保险已经成了一种非常常见的抵御风险的方式。保险的种类有很多,保险公司根据人们的不同需求设置了不同类型的保险。不过有人在购买保险以后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重庆的一名男子在2018年6月的时候给三岁的儿子买了一份医疗险。没想到在2019年6月续保的时候接到了保险公司产品条款变更的短信通知。这个男子之所以购买这个保险,是因为合同里有一条续保让他很动心。他以为只要99岁前没有赔偿完最高保额就能一直续保。但是后来保险公司在修改的合同里增加了停售处理一栏。这一条相当于给了保险公司单方面停售保险产品的权利。这样的权利对投保人来说是有利益损失的风险的。所以这名男子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是保险公司却给出是根据清理通知变更的合同条款这样的解释。不过最终法院还是判决这名男子上诉。因为他这个续保到99岁的条款本身就是不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