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科毕业生入伍可以提干吗?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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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5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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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1 20:53
可以,但不能直接提干。
选拔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按照《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明确的标准条件执行。应该具备下列七个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须有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学历条件:
①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毕业学年为标准学制的最后一年)。
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
③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④由专科层次升为本科层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超过或者短于正常学制毕业,以及属教育部计划范围、经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的军队院校无军籍毕业生士兵(军队函授、委培、自考、成人教育等无军籍毕业生不符合选拔学历条件)取得学历学位,且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的。
4、入伍1年半以上(毕业学年入伍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后还应再服役满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专升本和无军籍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今年,军区将统一协调地方相关单位为大学毕业生士兵出具录取批次证明和学历认证报告。
扩展资料:
大学毕业生优秀士兵提干选拔的程序:
一、组织推荐
团、营级单位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全面衡量申请对象条件和现实表现,对符合提干对象条件的,逐级研究推荐,报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
其中,基层党支部应当指导军人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实有人数的五分之四,赞成人数少于参加人员三分之二的不得推荐。
二、考察筛选。
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会同其他机关,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推荐计划筛选确定公示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师(旅)级单位党委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
三、资格审查
军级单位政治机关,组织提干推荐对象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应当在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的,经军级单位党委批准后,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
四、考核审批
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机关会同政治机关集中组织提干推荐对象进行军事职业能力考核。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按照总政治部下达计划和考核成绩确定提干对象,报总政治部核准后下达提干批复。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有关政策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士兵提干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1:00
大学专科毕业生也能提干。军委总部有专门的关于优秀大学生提干的通知。文件号我不记得了,应该是09年的。大学生入伍提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义务兵考学,参加部队内统考,相信你也听说过,类似高考。考取后进入军校学习四年本科毕业后提干。第二种是基层部队直接提干,这个非常难,要求25岁以下,一期士官以下,两个三等功,班长命令。还要上报总部批准,可能性很小,成功的好像也是本科居多,对边远地区艰苦地区部队好像有照顾。建议如果想提干还是走第一条路比较好,现在部队内部统考专业没有大专了,考上就是本科,既提升学历,又比较简单。现在部队对大专学历生长干部和部队生考学大专学历干部转业力度逐渐增大,即使你提干了,也会很快离开部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0:56
大学生入伍是指部队每年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收义务兵,每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相关身体条件
征集对象:2008年年满18至22岁,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均可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主体对象为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以及2008年入学的学生。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二、征集程序和办法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均可在所在学校武装部和学校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应征。
2、体检:在校大学生参加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验两证一表一照,即:身份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政审: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
三、征集的相关政策和奖惩规定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3、退役后的复学。2008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置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17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19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据统计,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津贴费、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15200多元,平均每月所得超过660元;大学生义务兵如果退伍后选择货币化安置,则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480元。入伍大学生一期士官服期期间,工资加住房补贴等项收入,5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850元;如果退伍后选择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24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间,8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62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满,选择货币化安置,平均每月所得超过3000元。目前,我省社会青年务工收入,没有专业技术的,月收入800元左右,有技术特长的,月收入1200元左右。
5、奖惩规定。今年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 基本条件为: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入伍满二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担任正(副)班长或技术骨干,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26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结业、肄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和普通高等学校委培毕业的,以及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业的毕业生不在选拔范围内。 符合上述条件并获三等功、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和士官优秀人才奖的,以及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优先选拔;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以及驻三、四类边远艰苦地区和驻特类、一类岛屿部队的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年龄可放宽1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0:53
我们本科都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