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5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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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06:58
经济仲裁期限由仲裁规则规定。
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年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条规定:"裁决作出期限: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不包括鉴定期间)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提请秘书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因此,要看当事人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或者该仲裁委员会采取的仲裁规则来确定仲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