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京沪铁路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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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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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9:20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
1. 安全目标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项目总承包部设定了以下安全目标:
- 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年轻伤负伤率不超过10‰;避免重大火灾、机械事故。
- 现场安全目标: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时、齐全、有效,合格率达到100%,严格管控"三违"现象、火灾隐患。
- 绿色施工目标:落实节材、节水、节能、接地措施,杜绝资源浪费;控制与杜绝环境污染,积极进行绿色施工达标管理。
责任人:项目经理。
2. 安全生产责任
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总承包部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奖罚措施。项目安全管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策划安全达标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人:项目经理。
3. 分包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在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与奖罚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责任人:项目经理。
4. 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到位:分包单位进场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项目工长主持,项目部和分包单位一同进行安全教育。
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由项目工长安排、指导、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对不同施工阶段需采取防护的部位,提前按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护。
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3)安全监管到位: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监管关键要预防发生人员高空坠落、物体高空坠落打击事故,特别要杜绝发生脚手架、高支模坍塌而引发的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
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配合责任人:其他安全管理人员。
(4)设备设施监管与验收:塔吊、施工升降机、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施工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设备所有单位负责组织安装、检测验收、备案登记、检修维护、拆除工作。
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配合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机电管理员。
(5)施工方法安全:项目部、分包单位不得采用以下违规方法指挥施工:深基坑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规定进行基坑监测、支护、放坡,坑边荷载超过规定等。
责任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