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合同,但是签的时间延迟了一年,仲裁能赢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4 01:08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00:02
您有劳动合同书 且合同上写明是2010月4月开始上班,是最好的证据,其他由公司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00:05
只要合同上写有的,应该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00:00
合同上写明是2010月4月开始上班 ?那在劳动局备案的时间是写哪个呢?
合同后面的签字时间是写2010年还是真实的2011年5月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5 00:02
现实与法律存在差距的,最多也就是把之前的社保给你补上, 但是最好不要跟公司闹僵,能把之前的社保补上就行啦,毕竟你还要在这公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