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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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6:15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医患双方都需要对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了,就可以依照鉴定的结果对于是否应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给出结果。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