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7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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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20:26
措施钢筋的计入钢筋工程量如下:
措施钢筋是需要计入钢筋工程量的。笼统的说,凡是结构图中没有标注钢筋信息的都是措施钢筋。详细的说,梁里双层钢筋的中间垫铁,筏板里的马蹬筋,剪力墙的撑筋,框架柱的模板定位筋,都属于措施钢筋。
工程施工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而设置的钢筋称为措施钢筋, 简称措施筋。因结算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就不可周转使用的措施钢筋费用问题产生争议的现象较为普遍,故本文尝试对其计取规则进行分析,以期为实践提供较为初步的参考。
《2008清单规范》附录A第A.4.18条第19项规定:“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根据本条规定,措施钢筋数量应当计入工程量清单载明的钢筋工程数量中。
发包人未将措施钢筋数量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应作为工程量偏差并依据第4.5.3条规定进行调整,即“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013清单规范》配套计量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854—2013)在《2008清单规范》基础上对措施钢筋的计量规则进行深化,于“钢筋工程”项目中增设项目编号为 “010515008×××”的清单项目——“支撑钢筋(铁马)”。
并将计量规则规定为“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根据该规定,不可周转使用的措施钢筋应计入工程清单中的“支撑钢筋(铁马)”中。
发包人未将措施钢筋数量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应作为工程量清单缺项并依据第8.2.1条规定进行调整,即“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