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宝马车撞人事件肇事者是什么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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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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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56
你这样想就过于偏激了,而且无理取闹了。当然不是有钱有权的就可以杀人不偿命的,毕竟社会还是有底线的,再有钱有权,引起*的,通常都很难逃脱的。你不要老是先入为主,就认定嫌疑人就一定是故意杀人的,一切要靠证据,分析证据,分析逻辑,才能知道*,再根据法律规定行事,这样才是法治社会。她是有钱有势?区区一辆宝马而已,宝马也有很便宜的,就算贵的,也算不上啥有钱有势,这社会能买到的*把呢。哪怕是*也不敢包庇这种引起公愤的,她是故意杀人的吗?但根据警方调查,她跟死者不认识,无仇无怨,再说如果真的是故意撞死人,按犯罪心理学,一般会停车下来查看,把尸体拖开,然后再逃,谁会傻乎乎把尸体拖行五公里,是怕别人都不知道她撞死人了?怕自己罪不够重?这心理素质得多强大,得多*的人才干得出来?根据警方监控录像,可以证明事前,死者已经躺在路上的。你不知道女司机多奇葩的吗?连转向灯和雨刮都分不清,经常把油门和刹车搞错,前进和倒车都经常搞错的奇葩事可是经常出现的,碰瓷的都怕遇到女司机。
从昆明市*交警支队证实,9月7日凌晨1时许,醉酒后的河南籍男子杜某某从小厂村步行至北京路北站隧道出口附近,突然横躺于车道内。大约5分钟后,女司机驾驶着自己的云ADZ181号宝马车沿北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小厂村该醉酒男子横躺的道路,宝马车驶过杜某某的身体,底盘下方挂住杜某某头部,并拖挂着杜某某的身体向前行驶。由于受到巨大的颠簸,浦某某也感觉车上有异响,在车行驶到250米外的北京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南口时,浦某某即靠右停车,随后绕车一周查看,并未发现异常情况,后浦某某继续驾车沿北京路自北向南行驶。车辆行至北京路与金碧路交叉口宝马车右转驶上金碧路,后沿金碧路直行至得胜桥路口,左转沿巡津街至后新街云津市场门口处,宝马车底盘下方拖挂的杜某某身体与车道内高于路面的阴井盖板碰撞,尸体与车辆分离。浦某某继续驾车前行,途经书林街石桥铺巷行至东寺街敬德巷口时,被一辆尾随的出租车堵停。随后,女司机浦某某被随后赶到的交警六大队民警带回大队做调查。
昆明市*交警支队有关领导介绍,宝马车驾驶人浦某某被带回大队后第一时间做了抽血化验,经检测其血液中无乙醇含量,而被交警暂扣的宝马车车况经检测后也为正常。倒是被挂在车子底盘下的49岁的河南籍死者杜某某在死前曾醉酒,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217mg/100ml。
在得知交警六大队就9-07北站隧道口的交通事故做出了相关的情况通报,治国律师事务所的周鸿飞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称,通过前一阶段的情况说明,他认为宝马挂人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的通报是可信的,也就是说,在宝马车经过事发现场前,死者杜某就因醉酒而横躺在了路中的事实成立那么宝马车司机浦某某将不构成刑事犯罪。另外,在她并不知道车辆底盘下有人被挂的前提下,女司机不存在犯罪故意。但是,不构成刑事犯罪并不代表她不承担民事责任,具体的情况要等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才能根据女驾驶员浦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来决定其应负的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57
什么人物?有钱人撒``看不出来?`
你能拿人家有钱人怎么样?``架不住人家有钱哇``没事无聊随便撞个人玩玩!
看见好车让着点``让人家撞了也是白撞``走路就好好走路`毛整出一副天是老大你是老二呢样子来```反正是什么圈子里面都有渣崽``自己管好自己``
这个就是血呢教训``还不够深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57
我以前在广州的时候 一天坐公交车 一辆广州本田驶在公交车车道上 还是并列着抢道行驶 公交车司机也不让着他 最后那两本田超速驶在公交车前面 就是一个急杀车 还好公交车司机也刹住了 不然就撞上去了 那辆本田车上下来三个人 冲到公交车上 把公交车司机打了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类似的事情很多很多 他们都凭着自己有钱 有钱能把黑的变成白的 就拿宝马车这件事情来说 有谁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买通了交警我们知道吗?社会就是这样 真实的东西太少太少,当官做走狗人很多很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58
什么东西~~~,不就是一张宝马,还是国产的~垃圾就是不知道自己垃圾。那个估计的是什么人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8:58
网站上看到一眼那女的坐警车里的照片!不像好人,特别是那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