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3 15:1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7:39
江陵5名中学生游泳时被急流冲走,正在搜救,类似悲剧为何频频发生?安全教育年年注重,安全事故却一而再再而三开演。据国家卫生部和国家公安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一年有近5万人0—14岁少年儿童丧生于意外伤害,在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孩童达到2万人。
实际上,每到暑假到来,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有关部门都向家中派发通告,提示父母留意避免小孩落水;可是就预期效果看,却并不尽如人意。每一年这个时候,都是会有一些少年儿童溺水身亡的噩耗传来,给家里和社会发展蒙了一层黑影。这当中究竟是哪个阶段做无法得到位?怎样才能真真正正合理预防这类安全事故的产生呢?
近期不断出现的少年儿童溺水安全事故中,有很多群众觉得父母显著承担关键义务。在父母监测义务层面,新闻媒体也常常将国内跟中国香港及欧美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开展较为,依据香港法律,假如独留的小孩子出现意外,政府部门可追责法定监护人的法律依据。父母欠缺安全防范意识的状况的确存有。但是,无论是让小孩一个人独处或是将小孩放到凶险的办公环境,仔细想有哪个父母想要将自身的小孩放在风险的处境呢?父母有时候粗心大意是有的,但大量的是父母在维持生计的压力下不得已的挑选。尤其是针对双职工家庭而言,让小孩一个人独处是无可奈何的挑选。
这类安全事故本质上是父母监测不到位,学校安全教育缺乏,政府部门有关安全设备资金投入不够、海域安全工作不当等多方面安全防范措施缺乏下的整体结论。因而,少年儿童监测不仅是学生家长的义务,也是政府部门和小区的义务,必须社会发展综合性融洽,共同奋斗。当父母没工作能力尽监测职责时,政府部门该怎样干预,也是非常值得大家思索的。从法律上看,在我国民法总则和未成年保障法都对法定监护人岗位职责作了明文规定,可是忽略了我国、政府部门和时代对青少年的维护和援助责任。在在香港的公共性屋邨中,政府部门都配有临时性托管所,协助全职的工作中的爸爸妈妈们处理顾虑。除开政府部门以外,中国香港也有很多的社会团体也设立了相似的托管所。在我国,少年儿童居所的小区担负“临时性监测”职责,由社区志愿者自发性担负临时性监测的每日任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7:41
因为学生们的安全意识还是太差了,他们在游泳的时候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总是会抱有一些侥幸心理,所以才会导致此类事件频频发生。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7:35
是由于这些孩子的安全方面意识不够强烈,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要加大宣传。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7:36
家长监管不到位,没有给孩子强调河中游泳的危险性,还有就是自己不重视,觉得就是游个泳,不会有什么危险,发生悲剧的都是别人不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