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必须具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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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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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1:31
【答案】:答案:独创性
解析: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
其中,独创性首先要具备独立创作性,即布图设计是创作者独立创作,这是对创作者的主观要求;其次,还要具备非常规设计性,即对于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来说,该项布图设计作为整体或者其部分与公认的常规设计对比,二者在图层数量、布局、连线、模块、元件等技术细节上具有实质性区别,这是获得专有权的客观要求。公认的常规设计,是指在创作布图设计时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能够从布图设计领域的教科书、技术词典、技术手册、通用标准、通用模块等资料中获取的设计以及根据基本的设计原理容易想到的设计。
独创性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到保护所需满足的要件,其标准应当介乎于专利法的创造性和著作权法的独创性之间。无论是判断享有专有权的布图设计的独创性部分,还是判断反向工程的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都需要满足保护条例第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