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预留土地承包给个人受三十年承包政策保护吗?新生儿没土地,村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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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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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0 06:21
村预留土地承包给个人受三十年承包政策保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可以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可以向发包方申请,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村组干部私自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重新审议;村民会议审议同意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同意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