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0 05:2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3:58
你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拒绝接受劳动仲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雇主会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女职工生育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附:经济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我在合同期内,我会自信地休产假,因为有劳动法可循。拿出劳动法,让领导放弃思想。与领导协商,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现行法律,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国所有女职工都享有产假。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分娩前可休15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好的办法。法律规定,雇员在产假期间不能被解雇。产假结束后,员工无重大过错被辞退的,按照实际工龄给予工资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在产假期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可以通过和解、劳动局咨询、劳动仲裁、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4:01
这个不用过度担心,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在“三期”内,是给予了特殊保护的,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一项中便有明确规定——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因自己的原因或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就安心养胎就可以了,如果公司要辞退我们,那公司必须赔偿我们经济损失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3:59
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这样就可以避免被辞退,而且还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3:56
在怀孕的时候就应该和老板提前打好招呼。然后就应该把手里的活交接给别人,这样就不会耽误工作上的进度,然后一般的合同上面都是会有产假的,所以不要太担心被辞退的命运,如果被辞掉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去劳动局进行举报的,因为我们是有权利来维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