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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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5:31
是的。
《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规定: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预审。
基层*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关于预备党员接受的其他法律规定:
《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受”规定: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预审。基层*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四条 *审批前,应当指派*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汇报。
第二十六条 *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