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什么是“自梳女”?“自梳女”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有“自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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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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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8:34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自明代中后期起,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却出现一群女子相约不嫁的风俗。
她们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行易辫而髻,以示独身终老,经过这种仪式的女性被称为“自梳女”。
由于蚕丝业及其它手工业的兴起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这些习俗在封建礼法压迫下,得以相沿300余年,在晚清至民国前期达于高潮,她们堪称中国女权主义者的先声
“自梳”需要举行特定仪式。首先由族人择吉日,请德高望重者主持祭祖,然后举行“梳髻”仪式,自梳女将自己的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亲朋聚会,以示公众。
辛亥革命以后,封建制度和习俗彻底破除,“自梳”日渐衰落。
到20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逐渐衰落,年轻女性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听说下南洋打工收入不薄,就结伴而行。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谈婚论嫁。
到五六十岁时,便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可成为自梳女。
自梳女如有不轨行为,就会为宗族所不容,被“浸猪笼”溺死。死后父母也不能去收尸葬殓,只由她的自梳女姐妹们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如果没有姐妹,就被抛入河中放任自流。
自梳女自梳后,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平时可继续居住母家,闲时常到“姑婆屋”与众姐妹聚会,在生活上互相扶持,亲如家人。年老或病危,必须移居“姑婆屋”,绝不能在母家去世。
自梳女死后,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
由于很多自梳女害怕死后太清苦,就选择了“守墓清”,或者“当尸首”。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
“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戴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再认作媳妇。
据了解,现在大多数自梳女都已七老八十了,最小的也六十多岁,可能是最后一批自梳女了。她们都渴望交流和关注,她们不忌违自己的过去,还会对你敞开心绯讲述她们自己的故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8:30
是指终生未嫁的女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8 18:36
自梳女就是一个女的自己把头发盘起终生不嫁,男的可以盘头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