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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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3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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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2:08
一、法律规定一定要赔偿。
二、不赔偿的后果。受害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犯罪人财产,但如果犯罪人的财产已经转移或者犯罪人本身根本无财产导致法院无法找到犯罪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就会陷入僵局,中国向来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因为犯罪人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转移财产(共创和谐,恕不列举)
三、为了缓解执行难的窘境,很多法院在量刑时会考量犯罪人是否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如果赔偿,法院会以犯罪人认罪态度良好为由从轻量刑。我国大部分法院都采取此种措施为被害人要回赔偿。这种实质上以钱买刑的行为受到很多人诟病,认为这违反了法律的基本精神。但是就中国的国情而言,这也是无奈之举,受害人为了得到赔偿,通常也接受这样的处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2:06
一定会附加民事赔偿
不赔会重判
赔偿会轻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2:04
是啊,一定要赔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02:0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犯罪的受害者能否向已经过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提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的函>赃款应当由办案部门设法继续追赃,不宜采用提起民事诉讼的办法。
基于上述规定,回到你所述案件中,盗窃案件的起刑点就江苏而言为一千元,但其他省根据本省情况作调整,就你所述案值已经达到<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罪为公诉案件,检察院不可能因犯罪嫌疑人既定赃而不作起诉,法院也不可能就既定赃行为而认定其不构成犯罪,但退赃后法院从轻是可以肯定的.对于是否退赃由犯罪嫌疑人自行决定,并非必需退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