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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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6:38
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025-83335061
其他电话: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学历认证咨询:025-83335763
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咨询:025-83335761
学生资助*咨询:025-83335160、83335565
教育综合类咨询:025-83666422
扩展资料:
江苏省教育厅是负责江苏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江苏省*组成部门。与*江苏*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江苏省教育厅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江苏省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机关*信息,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江苏省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江苏省教育厅编制了《江苏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江苏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到江苏省教育厅《指南》发放处领取。
参考资料: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6:38
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025-83335061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学历认证咨询:025-83335763
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咨询:025-83335761
学生资助*咨询:025-83335160、83335565
教育综合类咨询:025-83666422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指导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统筹指导各类高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 江苏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 江苏省教育厅-机构职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6:3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江西省教育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
对外电话:0791-86765000
教育局电话:0791-6261469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祝您生活愉快~
提问你好我今年高考没有填报志愿然后想明年再考一次。我是淮安人,可以明年在苏州报名高考吗?然后我今年的高考是在江苏盐城阜宁考的。
回答您好,这种情况还需您向当地教育局进行咨询了解,以便后续的相关手续办理
提问那社会生报名的话是不是要提前好几天进行报名
回答 社会考生需要自己到县区高招办报名,报名时需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同等学历证明(高中文凭、中专文凭或《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履行填写手续
应该是提前准备报名的,因为这些程序都需要自己去办
提问那现在还能办吗江苏省的网上报名时间是11.8-11.11
回答由于我不是咱们江苏本地人,对当地情况不是十分了解,您可以明天上班时间给当地教育局打电话说明情况,如果时间来得及咱们就去报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6:39
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025-83335061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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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和《关于规范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的暂行办法》,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江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省教育考试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
受理反映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职人员违反国家监察法相关规定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服党纪等处分的申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受理方式
1.邮寄信件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邮编:210024
2.发送电子邮件
举报邮箱:jssjyjjz@sina.com
三、有关受理说明
1.各市县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不属于本组监督对象,对投诉反映上述对象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2.对不属于本组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涉法涉诉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不予受理。
3.提倡实名举报,据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将对提供联系方式的署名举报进行核实,确属实名举报的将优先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
江苏教育局- 信访举报受理须知
江苏教育局- 咨询监督电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6:40
江苏省教育局电话号码:
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025-83335061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学历认证咨询:025-83335763
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咨询:025-83335761
学生资助*咨询:025-83335160、83335565
教育综合类咨询:025-83666422
江苏省教育厅是负责江苏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江苏省*组成部门。与*江苏*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江苏省教育厅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草拟江苏省教育法规和*,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江苏省教育*和办学*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江苏省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法规;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江苏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组织协调对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综合管理江苏省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市、区(县)及江苏省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五)审核高等学校和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研究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办学标准;组织审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省编教材。
(六)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江苏省直属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市级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对其他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中专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中专校的思想*工作,指导市属高校的思想*工作;规划和指导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高校的*工作;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
(八)协同江苏省纪委(江苏省监察厅)做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江苏省直属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指导其他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九)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主管江苏省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江苏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工作;拟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学校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归口管理大专、中专毕业学生的就业制度改革,拟定大专、中专毕业学生的就业*,组织实施大专、中专毕业学生的就业分配工作。
(十三)规划江苏省高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并指导实施;指导高校的科技创新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组织高校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并指导实施;指导高校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
(十四)统筹管理和指导高等教育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江苏省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江苏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管理江苏省出国留学和来江苏省留学的有关工作及与香港、澳门、台湾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七)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协调和指导高校安全保卫工作。
教育厅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计划,。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江苏省教育厅监督电话-江苏省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