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没有审理时,被告反诉,律师要求再付律师费,请问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5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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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23:19
适当增加一点吧。
原诉是主张自己权利(诉讼请求)的诉讼,提出什么主张要求,就提供什么证据,并且要制定好诉讼策略,组织好证据材料。对方反诉之后,我方律师除了原先制定的策略、搜集组织证据材料外,还要对对方的主张提出反驳,另外制定一套策略等,劳动量会增加。当然反诉与原诉有联系,增加的劳动量可能会少于100%。但这也是估计而已,具体案件具体情况不同。
个人看法,如果律师费由【案件费(每件基本收费,如每件2000元)+按标的额提成(如按4%提成)】构成的话,那么,每件基本收费可以增加2000元,而提成费不应增加。(这里收费项目名称不一定准确)
因为提成费往往是律师与当事人约定的,原先约定甚至有高达30% 的(约定如果胜诉,委托人付给律师争议标的额的30%)。如果因反诉而增加提成费,提到60%,那么这官司等于是为律师而打,当事人都宁可“服输”了,显然不合理。再则提成费本来是事先约定的,中途再增加的话,中途改变约定那就不够诚信了。
如果规范一点,律师收费,事先都应该说清楚:案件基本收费多少、反诉的话增加多少、约定提成费多少。中途要求增加收费,给人以“狮子开大口”的印象,实在不利于律师形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23:19
主要看你们委托合同中如何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律师要求增加律师费,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反诉其实是另外一个诉讼,只是合并审理而已,一般会使律师的工作量增加。增加收费可以协商。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23:21
对于律师费用的支付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是否合理,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最终确定。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提醒: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