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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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1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是应发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工会经费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提工会经费是按应发工资计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提问应发工资是指扣除保险以及公积金的工资吗
回答根据最新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缴付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文件限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的。具体文件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