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媳妇有结婚证,第二个女人没办结婚证只生了孩子算重婚罪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9 08:43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7 08:02
答:不一定,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解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事实婚姻,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7 08:04
婚姻法对重婚定议有点意思。
生孩子不一定认定重婚,以夫妻名议同居认定重婚。
重婚罪的定义是: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你要分清楚你老公是出轨,还是犯了重婚罪。如果只是单方面出轨没有与人同居或者以夫妻之名长期生活在一起则不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7 08:02
属于,因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渣男,两年有期徒刑等着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7 08:05
你好,如果你与第一个媳妇已经登记结婚办理了结婚证,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第二个情人生育了孩子,那么你就犯了重婚罪。
祝你好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7 08:05
都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即使生育了孩子,但都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不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