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8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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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4: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房产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由出卖人和购买人共同办理。因此法律没有也不能规定由开发商为他人办理产权证书。就目前的拆迁管理来看,开发商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合同中约定以产权调换形式进行拆迁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买卖关系。开发商和被拆迁人可以在回迁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为回迁户(被拆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拆迁人(开发商必须在房屋交付后的90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的资料交房屋所有权登记主管部门备案,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追问没明白,房子以后会被收回吗?就是因为没有房本,开发商不给房本。房子以后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