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2 04:0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5:26
是的,坐牢是因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判的。
赔钱是民事责任。不能相互替代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肇事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5:22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5:29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5:27
是否坐牢,与你是否能赔偿没有关系:如果你涉嫌交通肇事罪,赔了钱也可能坐牢,如果没钱赔偿,坐牢后出来还是要赔,不是说坐牢了就可以不赔钱,赔钱了就可以不坐牢。唯一的区别是:需要坐牢时,如果积极赔偿可能轻判,但不会不判刑。
如果法院没有判你交通肇事罪:不管你能不能赔钱,都不用坐牢。实在没钱赔,只能以后有钱再赔。
车祸可能坐牢的情形时: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⑤严重超载驾驶的;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