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2 20:4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4:48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最高限额为 21250 元。
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 2005 〕 298 号)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 倍或 3 倍,具体月工资基数在上述原则内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领取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参考行业内的普遍做法,采用无锡市统计局公布的《无锡市2017年度城镇单位平均工资》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我市 2018 年度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 21250 元,最低限额为 18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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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来源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解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4:48
估计你指的是 “缴存基数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