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7:5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00
最高一般不超过30%。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01
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01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违约金最高一般不超过30%。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02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它财产。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追答合同法里没有规定上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02
这个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