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佣关系发生的工伤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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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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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5:36
因雇佣而受伤的,不属于工伤。
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双方间属于劳动关系,而如果双方是属于雇佣关系的,当事人是在被雇佣期间,因履行雇佣事务而受伤的,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前提,不是工伤,受伤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按人身损害标准来要求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5:36
临时雇佣关系发生的工伤,如果是雇佣关系中受伤,不是工伤的,但是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追问间接性的雇佣呢?
追答谁雇佣你的,你就要求谁承担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5:37
1.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无法认定为工伤。
2.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雇佣损害赔偿,当事人可直接起诉到人民*,通过诉讼方式直接解决赔偿事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5:37
是,问一下专业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