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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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3:46
交通费\x0d\x0a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x0d\x0a(一)出差人员乘*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x0d\x0a(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x0d\x0a(三)副*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x0d\x0a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x0d\x0a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x0d\x0a\x0d\x0a住宿费 \x0d\x0a\x0d\x0a第九条 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x0d\x0a第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x0d\x0a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x0d\x0a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x0d\x0a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x0d\x0a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x0d\x0a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x0d\x0a\x0d\x0a伙食补助费 \x0d\x0a\x0d\x0a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x0d\x0a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x0d\x0a公杂费 \x0d\x0a\x0d\x0a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x0d\x0a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x0d\x0a\x0d\x0a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x0d\x0a\x0d\x0a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x0d\x0a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x0d\x0a 基本就是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