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育的理念是什么 终身教育理念下打造社区教育品牌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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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8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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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9 21:19
摘 要:社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载体和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途经;终身教育是社区教育的理论基础,是社区教育的综合和归宿。“品牌就是为买卖双方所识别并能为双方都带来价值的东西”。[1]当前品牌意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强大的品牌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和长期的回报。文章作者从企业打造品牌引申出社区教育品牌,同时探讨了社区教育品牌的创立和经营,为社区教育的品牌打造提供参考。
关键词: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品牌;创立;经营
作者简介:蒋健民(1961-),男,浙江杭州人,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终身学习理念下社区教育服务品牌建立的理论探索”(Y201223499),主持人:蒋健民。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2-0027-04
人们凭借某种固有知识和技能度过一生的理念正在消失,面对生存的一系列挑战,为了确保教育的连续性,防止知识老化,终身教育的话题就摆在了人们的面前。终身教育在人的一生中“处于帮助人们生存的地位”,是“生存的工具”,它是既与工作有关又与闲暇活动有关的人类活动的全部。社区教育是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建立学习化社会的基础。正因为社区教育“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特点使之成为实施终身教育、迈向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环节之一。社区教育在终身教育的实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因此,以社区人为中心,突出社区教育的特色,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打造社区教育的品牌值得我们去思考。
一、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品牌
(一)终身教育( Lifelong Ecation)
1965年,法国著名*教育专家、终身教育理论的奠基者保罗·郎格朗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教育推展委员会”上提出的“终身教育”议案获得通过,“终身教育”一词被正式启用[2]。同年郎格朗出版了《论终身教育》一书,该书标志着终身教育理念形成了科学完整的体系。1970年他出版了《终身教育引论》,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终身教育的观点, 现代社会需要终身教育,该书的出版成为终身教育理论的经典著作,保罗·朗格朗被认为是终身教育思想的积极倡导者和奠基者。**、*1993年2月13日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一次在权威的官方文件中正式使用“终身教育”的概念。终身教育作为一种崭新的教育理念,强调将教育和学习活动贯穿于人的一生中,并以最恰当的方式提供给人们必要的学习机会和进修机会,这既适合社会发展进程,也满足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现代教育思想达到的一种共识是“终身教育是人们在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教育培养的总和”,它开始于人的生命之初,终止于人的生命之末,包括人发展的各个阶段及各个方面的教育活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一书,将终身教育定义为:“与生命有共同外延并已扩展到社会各个方面的连续性教育。”
(二)社区教育( Community Ecation)
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教育是18世纪从欧美一些国家兴起和发展起来的。社区教育起源于1844 年丹麦人费勒尔创办的世界上第一所“民众高等学校”[3]。“社区教育”一词最早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教育家、哲学家约翰·杜威提出的“学校是社会的基础”思想。接着,这一思想由曼雷和莫托在美国的密执安州进行了实验,实验的方案是把学校与社区沟通起来,使学校成为社区的一种资源,被社区利用,为社区服务[4]。社区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与社会结合的社会文化现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我国古代社会就已出现。我国古代的“乡校”、“乡约”、“社学”等都带有社区教化、社区自治、社区建设等社区教育的色彩[5]。社区教育是社区与教育的结合,教育与社区之间的开放、参与、互动和协调。国外学者马丁1987认为社区教育是提供教育机会给每一个人,以便达成更充实更有益的生活[6]。哈格雷斯1985提到社区教育是发展社会和教育再分配策略,以创造更公正和公平的社会[7]。弗莱彻1985说过社区教育就是在教育领域内的社区参与[8]。国内学者厉以贤教授认为社区教育是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以及实现社区发展的一种社区性教育活动过程[9]。陈乃林认为社区教育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开展的教育活动[10]。叶忠海教授认为社区教育是指以社区为范围,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旨在发展社区和提高其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的教育综合体[11]。我国的社区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从提高青少年素质的学校社区教育逐步拓展为提高社区全体成员(包括青少年)的素质、生活质量和发展社区的社区教育。
(三)品牌(brand)
品牌是用以识别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符号、质量和形象。品牌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它随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发展阶段而有内容、形式的不同,它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12]。“brand”在英语里具有代表性的四种源说:一是牲畜身上的烙印。二是陶罐上的记号。三是酒桶上的标记。四是铸剑的徽记。从不同的角度对品牌的理解,就有不同的品牌定义[13]3-4。第一种以营销学权威道尔和美国市场营销协会为代表。道尔认为品牌是用以区分不同企业的产品的一个名称、标志、图形和它们的组合。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则定义品牌是用以识别某人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相区别的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及其组合[14]。第二种以“现代营销之父”菲利普·科特勒(1994)为代表。品牌反映了六方面的内容:即属性、利益、价值观、文化、个性和使用者[15]。第三种以“现代广告之父”大卫·奥格威(1955)为代表。他认为品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象征,它是品牌属性、名称、包装、价格、历史、声誉、广告方式的无形总和。品牌同时也因消费者对其使用物的印象,以及自身的经验而有所界定[16]。《牛津英语词典》则对品牌定义为“证明供应者的一种‘去不掉的标识’设计”。品牌满足了人们对某一产品或服务特别的情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