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1 10:1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3 14:21
思源学校招生办电话:029-82601888。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对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综合改革省份报考考生,按照我校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招生计划:
学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各省(区、市)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设置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比例不大于1%,艺术类本科预留计划比例不大于15%。
以上内容参考:学校官网--思源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