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顺序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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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2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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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2:27
(1)顺序性: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要求:教育工作者应按照发展的顺序进行施教,做到循序渐进。
(2)阶段性:是指个体的发展是一个分阶段的连续过程,前后相邻的阶段是有规律地更替的,前一阶段为后一阶段的过渡做准备。
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教育。在教育教学的要求.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要针对每个阶段的特点进行教育,注意各阶段间的衔接和过渡。
(3)不平衡性:一是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均衡的;二是不同方面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平衡性。
要求:教育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要适时而教,即要在儿童发展的关键期或最佳期及时地进行教育。
(4)互补性:一方面,是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另一方面,互补性也存在于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之间,如身患重病或有残缺的人,如果他有顽强的意志和战胜疾病的信心,身心依然能得到发展。
要求:教育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扬长避短,注重发现学生的自身优势,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5)个别差异性:从群体的角度看,一方面,个别差异性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不仅是自然性别上的差异,还包括由性别带来的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交往群体的差别;另一方面,个别差异性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其中有些是发展水平的差异,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现方式上的差异。
要求: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得到最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