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社保才交两年,断交了十多年51岁了,请问还能补交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1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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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07:00
可以交。(若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1)如果你的社保出现有欠费记录的,即无办理暂停的,就要补缴欠费才能续缴;(2)办理了社保费暂停缴纳的,无需补缴,只需向用人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就能续缴;(3)参保人只要能在退休年龄前累计缴满15年(180个月),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07:01
还能补吗。现在51了。又可以补交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07:03
应该是可以的,具体请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07:07
这个目前很难了,因为这两年各地都在收紧之前的补缴政策,原则上是不允许补缴的。但是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母亲属于《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之前的参保缴费,可以参考如下文件: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