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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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4 18:22
连环 追尾 事故的处理步骤有: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 交通事故 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 警告 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