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通不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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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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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1 10:05
异地就医是否需要备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