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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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20:26
举一例子说明。
某企业利润表节选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减:主营业务成本:50万元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49万元
减:营业费用:10万元
减:管理费用:20万元
减:财务费用:9万元
营业利润:10万元
减:营业外支出:3万元
利润总额:7万元
假设上述营业外支出系支付的违法税法的罚款,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则,根据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有关规定:
纳税调增额 = 3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7 + 3 = 10万元
应交所得税 = 10 * 25% = 2.50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2.5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50万元
完成上述利润表:
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减:主营业务成本:50万元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49万元
减:营业费用:10万元
减:管理费用:20万元
减:财务费用:9万元
营业利润:10万元
减:营业外支出:3万元
利润总额:7万元
减:所得税 2.50万元
净利润 4.50万元
由此例可见:
1、纳税调整是税务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个步骤,与会计核算、利润表编制无关。即纳税调整不需要进行任何的会计处理。
2、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增(减)事项。
3、应交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4、根据计算得出的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这就是说,“所得税”科目核算反映的是企业交纳承担的所得税费用,不是应纳税所得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20:25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有需要弥补的亏损,所得税费用会减少或者为零,增加了净利润,这样在年末填写“利润分配表时填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20:24
上面说的是对的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20:26
今年的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就是今年你交纳的所得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