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1 23:2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0 09:48
中午课间在学校篮球场打球,导致左手腕尺骨和挠骨两根骨骨折,手腕同一位置第三次骨折,以后两年要戴护腕,我小孩只说是自己摔伤,对方怕老师和家长责骂,也不敢承认,因此未及时到医院,直至晚上放学发现手腕肿到医院拍片确诊骨折。一个月拆石膏后在场目击同学将实情告诉班主任老师,对方家长同意支付这期间的医疗费,双方同意对此事有个真实的记录备案,请问该怎样写?以后漫长的恢复,或万一受伤部位出现情况该怎么办,双方家长比较熟识,涉及到赔偿及难以预料的后果,请给予指点,如何简明扼要写情况说明备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