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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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57
国际惯例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植根于参与国际交往的行为主体的长期反复实践。早在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尚未形成时的中世纪的欧洲,商人们在各地大的集市上进行交易的规则,在各种各样的地方法中几乎相同,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商人习惯法(LexMercatoria)。在民族国家形成以前,西方社会按社会等级而组成。而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实际上是商人这个阶层普遍适用的习惯性做法。《国际法》在实践中,英文单词"generalpractice","usage"和"custom"往往都译为惯例。在王铁涯教授主编的《国际法》一书中,对国际*规约第38条(一)款(丑)项的引用是"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而此项规定的英文原文是"internationalcvstom,asevidenceofageneralpracticeacceptedaslaw."该书认为,国际习惯与国际条约并列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而"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类似行为而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结果。作者在此强调的"习惯",显然指的是custom,而不是usage.与此同时,作者也谈到了"习惯"一词常与"惯例"混用,并认为惯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惯例包括习惯在内,外交文件上所用的"惯例"一词,既包括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习惯,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常例",而狭义的惯例则仅指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常例,即《国际*规约》第38条(一)款(丑)项所指的通例。可见,作者在以上几处所说的惯例,显然又是指的"custom",而不是"usage"。这一结论从上述"狭义的惯例指……"看得最为明显,因为对此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是《国际*规约》第38条(一)款(丑)项所指的"通例"(generalpractice)。而作为此国际惯例条中的"通例之证明",正是该书前面所述的国际习惯。可见,"custom"一词在此书中,有时指习惯,有时也指惯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57
我国旅游业近20年来的飞速发展,为我国商务楼采用国际惯例奠定了较好 的基础;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国际互联网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为商务楼实施国际惯例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基础和条件,特别是人们思想的更新,对世界经济形势的认识增强以及世界各地的旅游者的要求或愿望等,所有这些都为实行国际惯例经营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现在我们已经在实践中改变了过去一些不符合国际惯例的某些做法,逐渐符合国际标准:如男女订房要出示结婚证,到房间访问要出示身份证,对某些管理人员未经客户允许擅自闯人客户住房的行为逐渐加以纠正,国际客户逐渐对我国商务楼运作有了较正确的认识。应该说,这是我们按国际惯例运作走出的可喜的一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58
国家间交往的惯例。此类惯例是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之间进行交往的规则和原则,如国家主权原则及由此而引申出的国家间交往的各项原则和制度,如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五项原则。不同国家的平等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国际经济交往的惯例。包括在世界范围内广为适用的由国际组织及特定行业及有关贸易协会制定的商事交易规则、标准合同共同条件等。主权国家对国际商事交易进行管理与监督方面的惯例。如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税收管理、企业管理,包括对外国私人投资者在本国境内投资及本国投资者在海外投资的管理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