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社会动荡的局面,儒道法墨各家各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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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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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0 08:17
春秋末期,各诸侯国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了一些变革,产生了最初的革新思想。其代表人物主要有管仲、子产、邓析。他们的革新思想是尔后“百家争鸣”的先导。
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是我国古代第一个民间学术团体。古代所谓“儒”,泛指掌握一定文化知识即“六艺之学”(礼、兵、射、御、书、数)的文职人员或知识分子。儒家学派代表了由奴隶主贵族演化而来的封建贵族的利益。同时,他们生活在社会底层,因而对劳动人民又较为同情。儒家虽然主张改良,但总体上仍坚持古老的宗法礼治。他们主张用调和的方法,约束统治集团成员的过分行为,提倡“仁者爱人”,即减轻对人民的剥削压迫,让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并在此基础上对人民进行教化,使人民树立道德伦理观念而自我约束,从而实现天下统一的安宁有序的美好社会。
最早起来批判儒家并与之分庭抗礼的是墨家。儒、墨两家被并称为当时的“显学”. 《庄子·齐物论》说:“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韩非子·显学》说: "世之显学,儒、墨也”. 《吕氏春秋·有度》说:“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天下,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墨家从小生产者的利益出发,严厉批判世卿世禄的贵族政体。他们指责贵族是“不劳而获”、“无故富贵”,( 《墨子·尚贤下》) 发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墨子·尚贤上》)的怒吼。他们要求“尚贤举能”, “贤者举而上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 (《墨子·尚贤中》) "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与之禄”. (《墨子·尚贤上》)在司法上要求“赏当贤,罚当暴”. (《墨子·尚贤中》) “不党父兄,不偏富贵”. (《墨子·尚贤中》)他们提倡集权政体,“尚同乎天子”: “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 “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 (《墨子·尚贤中》) 他们希望出现一个至高无尚、凌驾一切的皇帝,从上面洒给人间雨露阳光。此外,他们还指责儒家的“仁者爱人”是“爱有差等”,要求代之以平等、互利,不分亲疏远近,“天下之人皆相爱”的“兼爱”. (《墨子·兼爱中》)
与墨家同期且与墨家并肩共同批判儒家的,还有杨朱学派。杨朱学派敢于藐视儒家所捍卫的贵贱尊卑长幼之序和忠孝仁爱等道德观念,他们主张“贵生”和“为我”。即:“全生葆真,不以物累形”. (《淮南子·泛论训》) “迫生不若死”. (《吕氏春秋·贵生》)“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 “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之一毛”(《韩非子·显学》) “我”的本质是“生”, “生”是欲望得以满足的过程,“生”就是自由。因此,一切有碍于“生”的东西都是不道德的,无价值的。这种观念是私有制经济关系在人们思想中的极端化的反映。它是对忠孝仁爱的道德伦理观念的背叛,是对贵贱尊卑的等级观念的反动,是对当时维护贵族特权的法律制度的挑战。杨朱学派把生命的价值归结于物质欲望的满足,从而把追求物质利益的行为和思想合理化。这是对儒家“重义轻利”的否定。他们抛弃了传统的天道观和先王观,从人的感官的需要来说明道德,这又是对传统观念的冲击。
墨家学派和杨朱学派曾形成无形的“反儒联盟”。正如孟子所谓“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以卫礼学、距杨墨为己任;“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 “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 (《孟子·滕文公下》)可见对杨、墨之恨。
道家是以老子、庄子为主要代表的学术派别。因讲求“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五十七章)的“道”,故名。他们基本上代表了没落奴隶主贵族的消极悲观,不甘心灭亡又不与当权者合作的复杂心态。他们主张“清静无为”的“自然法”,即按照人类社会的自身规律办事,不要横加干涉。因此反对“有为”政治。他们批评儒家的“礼治”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第三十八章)批评法家的“法治”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老子》第五十七)。都不能达到天下大治。他们把当权者嘲讽为“窃国大盗”,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庄子. 箧》) 对统治者的卑鄙与伪善每多揭露。常常歪打正着,入木三分。
法家是战国中期出现的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学术派别。法家也是以批判儒家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的。而且,法家对儒家的批判较其他学派更为有力。法家反对“亲亲”、“尊尊”、世卿世禄的“礼治”,要求实行以功劳大小来分配权利的“法治”。他们的口号是“刑无等级”, (《商君书·赏刑》)推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史记·太史公自序》) 的“法治”,并且在郡县官僚制的基础上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法家的重要理论之一是“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在这种人性论下面,儒家推崇的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良弟悌等道德规范都成了反人性的虚伪之物。法家是先秦诸家当中最重视法律作用,对法律也最有研究的一个派别。法家在法的定义、特征、作用、起源等方面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法家不仅提出了较系统的“法治”理论,而且还提出了关于立法和司法的具体主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8:22
儒家主张统治阶级采用德政的方法来获取民心,从而使国家安定。墨家的核心思想是非功,即反对不义战争,同时又主张兼爱,使天下人都团结,充满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