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48条和49条是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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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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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6:34
不矛盾,48条是说无权代理行为人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49条是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有效。
关键在于区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二者有很大不同。表见代理人虽然是无权代理,但是较无权代理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被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所以表见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
比如,由于本人将其具有代理权证明意义的文书印鉴交与他人,他人凭此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相对人对此信赖而进行的交易。这种情况下,即使被代理人不愿意进行交易,但是相对人看到这些文书印鉴,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是有权代理,这种情况就是49条中所述,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