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怎么理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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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4:38
很简单、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一些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合的行为是受限制的,其行为只有受到他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认为是有效行为,否则无效。
2.但是纯获利的合同比如说赠与合同,是不需要受到他的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只要他自己接受了,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
for example.一个11岁的小孩瞒着父母去买一个价值5000块的电脑,如果他父母事后知道了并且同意了,就是追认,那么这个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他父母不干,想去退货,那店家必须得给他退,因为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打官司肯定输。
但这个店不想退货,就另外送给小孩价值2000块的东西,小孩接受了,这个就是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他父母不能干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4:44
纯获利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比如七岁的小孩去买铅笔。去打酱油都是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4:42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作为纯获利益的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是有效的。例如接受自己长辈亲戚五十的零用钱等,纯获利益就是说不承担义务,只享有权利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订立的合同时有效的。例如一个十五岁的初中生花二十块钱买了本参考书的行为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