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5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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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10:37
该如何判决是通过审理后,法官裁量的解决的问题。理论上,公司购买的房屋,理论上应该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股东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同时也承担股东义务,同时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配偶有义务承担偿还共同债务,另外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也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生前产生的债务。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同时变更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的债务,除非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者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果公司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