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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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5:4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听证的有关费用不由申请人支付。所产生的费用纳入到举行听证机关的财政预算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5:4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听证的有关费用不由申请人支付。所产生的费用纳入到举行听证机关的财政预算中。